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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府:惩防结合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
发布日期:2020-06-19    来源:呼和浩特日报    浏览量:

近年来,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,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,有力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共同护航首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
据了解,2017年以来,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0件348人。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3件307人,占全部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的3%;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9件366人,占全部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2.3%。市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,共向公安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。对重大疑难案件、复杂案件、***未成年人案件,快速反应,提前介入侦查,监督引导取证,确保依法、及时、全面固定收集证据。积极履行抗诉职能,支持基层抗诉案件5件12人,提请抗诉案件2件6人。


同时,市检察机关与公安、**、**等部门会签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》,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到应用尽用,实现少捕慎诉少监禁。截至目前,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25件52人,适用率达94.2%。


为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制度,与市**局、未保委等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协作机制, 为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对未成年人未委托辩护人的,为其进行法律援助57人次。建立健全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,在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聘请合适成年人到场21人次。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,根据案件需要,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。2017年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自行或委托青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开展社会调查89人次。


在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多样化帮教方面,市检察机关实行精准化帮教,通过案件审查、社会调查、心理测评等方式,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、性格特点、家庭环境等情况,制订个性化方案,不断加强帮教的针对性。实行社会化帮教,加强与公安、**、团委、妇联、关工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,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,共同研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具体措施,把帮教贯穿办案始终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市检察机关通过网络进行“一对一”线上帮教,评估帮教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,提供心理疏导。


在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**救助方面,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经济救助,对2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发放救助金20.6万余元。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“事实孤儿”和“失学儿童”等问题,协调民政、教育等部门,合理安置困境儿童1名,协调****为2名儿童安排就学。


针对如何加强未成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,市检察机关自主研发了入职查询系统,构筑未成年人保护“防火墙”。通过自主研发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系统,可供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及各类培训机构、社会救助机构、体育馆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进行入职查询。


同时,市检察院还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《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一号检察建议”预防校园性侵工作方案》,通过召开联席会议,开展专项工作督导等方式,推进“一号检察建议”的监督落实。督促公安、教育、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娱乐场所、网吧、书刊出售出租、文具玩具销售等经营网点和治安、交通、安全等秩序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,向工商、教育、文化等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,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16份;并积极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举办法治教育宣传讲座514场,覆盖学校163所,受教育学生达120余万人次。全市两级检察院10位检察长担任1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,并讲授法治宣传课,教育学生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

此外,市检察机关还与公安、**、**、团委、妇联、关工委及社会服务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,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着力构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体系。2017年以来,依托青禾未成年人关爱中心,对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00余人次,为首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。(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刘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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